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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9日 浏览:

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在2019-2020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评。2020-2021学年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但2019-2020学年未认定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奖励额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3)。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9人。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需根据各班级申请人数、班级贫困生人数、学生困难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名额后续公布。

五、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3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3),填写方法请查看《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并且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纸质表格由班级收齐后于10月26日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11B223办公室,电子版由班级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719309380@qq.com)。

(二)班级评议

由班主任老师指导班委成员、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班级名额、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平时的学习、生活、道德品行等各方面进行评议。从本班的申请人中初步评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于10月28日前上交至院学工办11B223办公室。

(三)学院审核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班级评议得出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四)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学院学工办老师,电话86689303,邮箱719309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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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