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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杏吧视频 2019-2020学年“化材之光”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行政〔2017〕223号)、《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优秀班级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开展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2019-2020学年“化材之光”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1.有一支出色的学生骨干队伍。

2.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班级成员政治思想坚定、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有良好的班风。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且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4.有良好的学风。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学年教师评学、课程平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较高,无学生恶意拖欠学费,二年级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专业相关的各类证书获得率高。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6.有积极健康的班级活动。

7.寝室状况良好。

8.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或安全稳定事件的,不能参评。

注:具体参评指标见附件1

 

三、表彰办法

根据《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化材之光”优秀班级评审办法》文件规定,原则上我院将评选出“化材之光”优秀班集体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评选结束,将对获奖班级给予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班级建设费用。

四、评选安排

1、申请班级:各班级根据《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评选标准》(附件1)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向学院申报。参加评选的班级必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填写《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2019-2020学年“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申请表》(附件2),上交材料包括本班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及按照模板填写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数据采集为2019.8.31-2020.8.31期间内的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694842884@qq.com,纸质版交至杏吧视频 学生科11B223办公室,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03,截止时间为1021日(周三下午16:30前)。

2、初评:学院将采取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初评。

3、复评:学院将组织候选班级进行班级汇报。请候选班级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PPT汇报,汇报时间为3分钟,复评以评委评分为主,评委由专家评委、大众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学院相关老师组成,大众评委由各参评班级安排一名班委组成。现场评分构成如下:

现场成绩=专家评审团票数/专家评审团人数*70+大众评审团票数/大众评审团人数*30

4、学院在对申报材料及班级展示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充分听取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学生等对班级评价的意见等后,最终确定学院“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名单。

注:将从院级“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获奖名单中推选1个到校级优良学风班,原则上校级优良学风班将从去年立项班级中按照评选结果名次的先后依次推荐,详见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立项班级名单(见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各班级要将“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班当中,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参加本次评选;  

2、本次院“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评选结果将作为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重要依据。

3、本次院级“化材之光”优秀班级体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杏吧视频 学生科。                                                                    

联系人:倪璐瑶

联系方式:13336959401

20201014

杏吧视频 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