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3级学生:
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以下学生转专业(见附件1),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4天。如有异议,请于3月14日16:30前与教务处孟老师联系。
一、转专业后的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不作变更,学生证到学院做相应的修改,已订购的教材不予退还,进入新专业学习的教材可向图书公司订购。一卡通可凭修改后的学生证至制卡中心办理新证。学生宿舍需报后勤公司根据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已获学分进行认定,并指导学生制订个人修读计划,重新进行选课。未修课程应补修或改修,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充抵相同、相近课程,多余学分可以充抵相应的任选课、公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办理。
二、注意事项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复发文后,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