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192.168.3.8/seeyon/bulData.do?method=userView&random=-1231104803&spaceId=&id=5026891328703515137需校园网打开)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9月30日,召开评审组会议,讨论通过评审流程、评审条件、评审原则和名额分配。
2.学校下发通知后,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材料申报,学院认真核实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提出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联席会议确定。
3.具体时间安排:
10月1日—10月9日,学院组织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并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10月10日,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要求报送特别评选候选人相关材料,学院推选1名候选人。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2000字。
10月13日,学校将组织评审组评审,推选出1名学校候选人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和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10月23日,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联评。
10月24日-10月30日,学校评审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注: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获得者不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院拟推荐名额1个,拟联评名额1个。
五、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3.10月9日15: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2020年国家奖学申请人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到南校区11B223武老师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xyfzzx123@163.com。
4.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5.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9月30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6.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后的班级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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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