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决定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学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各年级相应的《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进行(2016级学生评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2017级、2018级学生评选2018-2019学年奖学金)。
二、时间安排
1、9月5日开始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2、9月20日开始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并确定初评名单,在学院张榜公示。
3、10月11日前学院将奖学金名单和三好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增加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
四、联系方式:南校区杏吧视频
学生科11B-223,张老师,0577-866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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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