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行政〔2014〕102号)(附件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申报要求
1、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技能类公选课的教师资格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2、公选课原则上安排32学时,每周3学时,计2学分。下学期公选课上课时间为02-12周;
3、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下学期公选课安排在固定时间授课。具体开课时间为:周一、周二、周四9.10.11节;
4、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慎重提出申请。
5、本次申报公选课请申报教师确定开设课程和具体开设时间;
6、选课人数限制可根据课程特点、实验条件要求等由任课老师提出建议,一般不得少于50人。
二、公选课申报范围
1、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教务部公布的课程库(见附件二)中选择课程,新开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
2、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的教师,须先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见附件三)并上交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四),教务部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
三、具体申报流程:(具体操作见教师网上操作手册,附件五)
1、各教学承担单位申请教师从所在单位教学科(或办公室)查取职工号(已申请过的教师的帐号、密码不变),校行政部门老师请到瓯江学院教务部(北校区8-308室)查询;
2、网上申报:登陆//ojjx.xingba8.org/进入瓯江学院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申请教师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具体归属部门详见各部门联系方式),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上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各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 相关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 地址 | 联系电话 |
教务部 | 校行政部门、院行政部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王静 | 8-308 | 86680885(668947) |
经管分院 | 商学院、经管分院 | 陈朝芳 | 4-501 | 86680706(655828) |
文法分院 | 法政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分院 | 金思 | 4-302 | 86680716 (665727) |
理工分院 | 生环学院、化学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机电学院、理工分院 | 陈若雯 | 5-507 | 86697015(611225) |
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 建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 张朝辉 | 5-202 | 86697012 (668800) |
设计艺术系 | 设计艺术系 | 朱娜妮 | 7-1104 | 85773391 (653527) |
公共教学部 | 公共教学部 | 谢晨岚 | 5-205 | 86680809 (676855) |
3、经教务部审批后,将于网上公布下学期预开设的公选课课程,请被批准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四、网上申报时间
2015年5月11日-5月20日,公选课开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申请教师于5月21日前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于5月22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王静处(北校区8-308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仅面向瓯江学院学生;
2、各教师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需填写面向对象或禁止对象,则只填一个即可,细到年级、分院、专业(不需做面向“瓯江学院”的设置)。
附件一:
附件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选课课程库
附件三: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四: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
附件五:教师网上操作手册
瓯江学院教务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