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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年05月11日 浏览:

各教学单位,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行政〔2014102号)(附件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申报要求

1、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技能类公选课的教师资格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2、公选课原则上安排32学时,每周3学时,计2学分。下学期公选课上课时间为02-12周;

3、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下学期公选课安排在固定时间授课。具体开课时间为:周一、周二、周四9.10.11节;

4、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慎重提出申请。

5、本次申报公选课请申报教师确定开设课程和具体开设时间;

6、选课人数限制可根据课程特点、实验条件要求等由任课老师提出建议,一般不得少于50人。

二、公选课申报范围

1、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教务部公布的课程库(见附件二)中选择课程,新开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

2、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的教师,须先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见附件三)并上交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四),教务部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

三、具体申报流程:(具体操作见教师网上操作手册,附件五)

1、各教学承担单位申请教师从所在单位教学科(或办公室)查取职工号(已申请过的教师的帐号、密码不变),校行政部门老师请到瓯江学院教务部(北校区8-308室)查询;

2、网上申报:登陆//ojjx.xingba8.org/进入瓯江学院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申请教师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具体归属部门详见各部门联系方式),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上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各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相关部门

联系人

办公

地址

联系电话

教务部

校行政部门、院行政部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王静

8-308

86680885668947

经管分院

商学院、经管分院

陈朝芳

4-501

86680706655828

文法分院

法政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分院

金思

4-302

86680716

665727

理工分院

生环学院、化学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机电学院、理工分院

陈若雯

5-507

86697015611225

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建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张朝辉

5-202

86697012

(668800)

设计艺术系

设计艺术系

朱娜妮

7-1104

85773391

(653527)

公共教学部

公共教学部

谢晨岚

5-205

86680809

(676855)

3、经教务部审批后,将于网上公布下学期预开设的公选课课程,请被批准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四、网上申报时间

2015511日-520日,公选课开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申请教师于521日前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于522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王静处(北校区8-308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仅面向瓯江学院学生;

2、各教师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需填写面向对象或禁止对象,则只填一个即可,细到年级、分院、专业(不需做面向“瓯江学院”的设置)。

附件一:

附件二:杏吧视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选课课程库

附件三: 杏吧视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四:杏吧视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

附件五:杏吧视频教师网上操作手册

瓯江学院教务部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