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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浏览:
 

关于做好201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2011级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各位2011级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本人修读课程及必修环节的课程学习计划(包括本人在入学后12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应修读的所有课程、学位论文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实践计划(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用于导师指导和规范研究生本人的学习。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正式入学后的1个月内或导师确定后制定。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的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注意:

1、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

2、在提高办学效益,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导师应指导研究生科学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合理选修课程。

3、培养方案中的大部分学位课程(含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必修环节等,不可选择;但分方向设置的学位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方向选择修读课程。

4、培养计划除应满足应修(最低)学分数外,还应满足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中各课程类别应修的课程学分数。容易忽略的是跨专业选修课,要求跨文理专业、学科选修。

三、关于补修本科课程的说明

以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或跨专业考取研究生的,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课程(目的是掌握本专业的最基本的知识)。培养方案中已经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按指定课程补修,未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补修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3门,通过相应的考核并计入考核成绩,但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四、完成时间:

2011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在1012完成并交纸质表(见附件1)一份及电子表由各班长收齐后统一送交教学科审核,1015研究生必须将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录提交。

附件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空表)新2011_9_15.doc

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1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