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行政〔2017〕223号)、《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化材之光”班级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和《杏吧视频
班级学风竞赛活动实施条例(暂行)通知》的规定,决定开展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1、有一支出色的学生骨干队伍。团支部、班委会、高年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起到核心作用。
2、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班级成员政治思想坚定、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有良好的班风。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正确的思想、舆论和文明行为习惯占主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习生活环境,班级凝聚力强,且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4、有良好的学风。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深入寝室,积极投入到班集体建设。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学风检查、考试纪律、学业情况有负面评价记录的班级一票否决),学年教师评学、课程平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较高,无学生恶意拖欠学费,二年级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音体美学生、专业学生按相应等级考试要求)通过率较高,专业相关的各类证书获得率高。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6、有积极健康的班级活动。班级活动制度化,班级活动的内容与班集体目标一致,对学生个人以及对学校和社会能产生积极影响。班级活动具有思想性、广泛性、经常性、多样性、纪律性。
7、寝室状况良好。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学区、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寝室能始终保持整洁,宿舍卫生检查,均达到良好以上,文明寝室比例高。
8、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或安全稳定事件的,不能参加本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
三、“优良学风班”表彰办法
根据《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化材之光”班级建设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我院将评选出“化材之光”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为数个表彰办法:
1、获奖班级都给予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
2、对获院级“优良学风班”的本科生班级,增加1名院级“优秀团学干部”和2名院级“工作积极分子”的名额;对获院级“优良学风班”的研究生班级,可对研究生班级的奖学金名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3、根据所获的荣誉奖励一定的班级建设费用。
4、获院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相对应的班主任给予相应的津贴上浮。
四、评选安排
1、申请班级:各班级根据《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优良学风班”建设参考指标体系》(附件2)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向学院申报。参加评选的班级必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填写《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上交材料包括本班申请表及按照模板填写的申报材料,数据采集为2017.7-2018.7月份的, 电子版发至:2815389344@qq.com ,纸质版交给杏吧视频
学生科魏老师(联系电话:86689303),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周日)。
2、初评:学院将采取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初评。根据相关数据(本科院级“优良学风班”的评比以“月形象班级”评比为基础,研究生院级“优良学风班”的评比以班级学术成果为基础),从中确定初评成绩。
3、复评:学院将于11月初组织候选班级进行班级汇报。请候选班级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PPT汇报,复评以评委评分为主,评委由学院领导和老师等组成。
最终成绩公式:本科生班级最终成绩=初评×0.7+复评×0.3
研究生班级最终成绩=初评×0.6+复评×0.4
学院在对申报材料及班级展示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充分听取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学生等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等后,最终确定学院“优良学风班”等级名单。
注:将从院级优良学风班获奖名单中推选1-2个到校级优良学风班评比,校级优良学风班将从去年立项班级中按照评选结果名次的先后依次推荐,详见温州大学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拟立项班级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各班级要将“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班当中,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参加本次评选;
2、本次院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将作为校优良学风班立项评选的相关依据。
3、本次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杏吧视频
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