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学生:
依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7级化学类的学生,已根据自主志愿,分流到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应用化学两个专业。而化学(师范)专业根据学院规定分为化学(师范)班和化学(创新实验)班两个方向,现将专业分流及分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3月23日至30日)(详见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43人,应用化学70人;化学(师范)班64人,化学(创新实验)班32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孙老师联系,孙老师办公地点:11B206,电话:8668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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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