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毕业生学宿费结算工作已结束,同时毕业生学费数据已更新,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欠费、退费名单查询
毕业生个人可登录计财处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缴费情况,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学分学费的计算依据是根据教务系统的毕业生学分总分产生的,如有个别学生对学分学费有异议,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学分情况,按75元/学分的标准计算学分学费,核对对是否一致。
二、缴费须知
1、“2016年毕业生欠费名单”里的学生,还需补交相应学分学费。请务必在5月18日前缴清所欠费用,否则不能申报该生毕业审核。
2、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缓收标志系统设置为“Y”),国家助学贷款到款时间在5月15日左右,我处将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及时冲抵学费,冲抵学费后如还有欠费请在5月18日前缴清;冲抵学费后的多余助学贷款,计财处将统一造表发放。届时将上传名单到收费联络群,与学费、住宿费退费一起发放(包括非毕业生)。
3. 新疆及农一师地区享受补助学生的学生,请发邮件到hxxshk@foxmail.com说明,可不催缴学费,等补助金到款时冲抵学费及住宿费,由计财处统一处理。
4、对于“2016年毕业生退费名单”里的学生,学校需退还相应学分学费或住宿费。学生的工行卡号信息将通过学工系统采集,如有卡号变动,请及时在学工系统做修改。
5、计财处退卡信息以2016年6月1号学工系统里的卡号信息为准,卡号务必准确,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持有的工商银行卡,否则会无法发放。(如提供工行卡确实有困难,由学院统一办理现金领取)。
三、缴费方式
毕业生缴费可选用工行微信支付(搜索公众号“工行浙江” 乐生活板块—便捷交学费—查找温州大学)、工行柜面缴费(浙江省范围)、工行自助终端(温州地区)和工行网银(全国)这四种形式。通过工行网银缴费的请在9:00—16:30的时段操作,避免产生未达情况;如果特殊情况要去304缴费的,可带银行卡(各种银行)通过POS机刷卡缴费,目前不受理现金缴费。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院11B223,吴老师,86689303
毕业生欠费名单截止2016_5_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