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为了准确地收集和反映我校研究生所取得的科研业绩,依据《温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温大行政{2017}108号(附件一)关于科研奖励的规定,学校将对我校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其它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下文称“科研成果”)进行登记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的范围:
我校在籍研究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上学期尚未申报的科研成果,亦可以此次补报,以往已申报业绩不再重复登记。
二、申报方式:
1.研究生将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确认成果科研等级后,填入《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二)并将成果证明材料一并交到学院学生科11B223。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SCI/SSCI/AHCI/EI索引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 《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二)的电子稿发送至1109912284@qq.com。
2.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12日(周五)之前。
联系人:罗姣 联系电话:15258727269/667269
《温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_doc
附件二: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