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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第三届 “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浏览:

 

各同学: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倡导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现就第二届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生命科学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名额和奖金

“生长因子奖学金”分为创新类(协同创新奖)和困难补助类(励志奖)两类,奖励名额可根据评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奖励名额或金额分配如下:

1、创新类(协同创新奖)每年奖励 10 人,奖金总额为 2万元。

学院名称

名额数

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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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8

2、困难补助类(励志奖)奖励总额 1.8 万元,名额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学院名称

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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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三、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未有不及格课程。 

分项条件:

(一)协同创新奖

1、以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论文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SCI、EI、温州大学一级期刊、获专利授权等科研成果的学生;

2、生命科学相关的国家级竞赛前 8名,或省级竞赛前3名的团队成员或个人;

(二)励志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者优先; 

5、孤儿、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业成绩优秀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评选程序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月29日16:30;

2申报流程: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汇总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15715781663@163.com;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生科11B223戴老师处。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周五)16:30

3、组织评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得“生长因子奖学金”各项奖励的建议名单; 

4、获奖公示:生命科学研究院根据建议名单确定“生长因子奖学金”获奖人,在征得出资人李校堃教授同意后,将入选名单在生命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他说明

1、“生长因子奖学金”评比办法和申请表见附件

2、“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研究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评选办法由生命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5、具体评审标准,由杏吧视频 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核定;

6已申请并获得过该奖项的同学,本次申请需提交新材料

7、如有疑问可咨询,南校区杏吧视频 学生11B-223,戴老师,0577-86689303。

 

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学工办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