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大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申报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本奖励办法暂定每分奖励100元,具体每分奖励金额视当年教务处学生科研奖励的总体预算金额而定。
二、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含留学生);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才能获奖。
三、申报要求
1、奖励成果必须为我校本、专科生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
2、奖励成果以成果原件为准(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其它任何证明材料均无效。
3、未按时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超过一年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相关事宜
1、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且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请提供:①论文原件一份(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②外文论文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需图书馆盖章,SCI收录论文的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最新JCR大类分区表为标准);中文论文级别以人文社科处最新期刊定级为准,请同学提供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审核意见(附件二)。
(2)专利成果:国家专利成果和国际专利成果必须是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授权且以“温州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请提供:专利成果授权证书复印件一份。以授权证书为准,正在申请的专利不在加分范围。
(3)科研项目:①省级(含)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由负责人(主持人)申请奖励。在可申报时间范围内以教务处与团委相关结题文件为准,由团委教务处直接统计,学生、学院不用另外提交证明。②参与教师负责的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的学生均奖励5分/项,对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7位(含)、省部级项目排名前5位(含)、市厅级项目排名前3位(含)、横向课题排名前3位(含)的学生,再奖励5分/项。请提供: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排位证明(附件三,需项目课题负责老师签字)。
以上各项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一《办法》。
2、申报程序:
(1)学生请于2021年10月27日17:00点前提交申请表(附件四,申请表内请将论文题目、专利名称或科研项目名称写正确、一字不差),汇总表(附件五,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xskjcx@126.com。并提交学生申报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至杏吧视频
223学工办门口红箱子内。
(2)校团委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资格复查并公示拟奖励名单。
(3)公布正式奖励名单,教务处发放奖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柯 QQ:3130262423 联系电话:1836781893
附件一: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二: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审核意见
附件三: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排位证明
附件四: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
附件五: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汇总表
【杏吧视频
团委·学生会 科研竞赛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