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和学分充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大行政〔2012〕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学分充抵要求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和学分充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大行政〔2012〕6号)(附件1)文件规定,学生在修满规定的课外教育项目创新创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后,超出部分可充抵不超过6学分的公选课学分;与学科专业内容相关的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实践所获学分,学生可申请充抵不超过4学分的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中,超出部分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公选课或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均记为“合格”。充抵公选课和专业选修课合计不超过8学分,其余的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课外学分充抵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课外教育项目充抵要求的学生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公选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申请表》(附件2),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公选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及《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4月12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03A,电子稿发送至:hazellan@163.com 。
3. 教务处审核并录入:教务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拟充抵课程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4. 学分反馈与勘误:充抵学分全部导入后,通知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看导入信息,学生如发现不一致情况于4月17日前反馈至学分认定部门核实情况,并报送学分勘误材料到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教务科进行纠正。
联系人:兰茜 联系电话:8659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