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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04月25日 浏览:

2013届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现就201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及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请每位研究生再次检查核对自己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学术论文发表等材料,交学院审查后一起送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二、学位论文修改及预答辩

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和导师建议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论文盲审前科研诚信管理系统检测重复率超过20%的论文,须在修改后将论文电子稿发给研究生部培养科,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正式答辩前,导师应组织预答辩,具体由导师负责,由2-3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参加。学生根据预答辩的情况对论文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在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具体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位点(或课题组)负责安排,包括答辩日期的安排、外校专家的聘请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位评定会议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将尽快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并把本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部培养科。最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五、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学位论文答辩;

6月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6月10左右,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六、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答辩前一周,研究生从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填写后统一交学院审查后,再上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2.各学位点(或课题组)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将《答辩公告》(电子版)交到学院。

3. 各学位点(或课题组)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4.请各答辩小组秘书提前两天到学院领取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答辩用材料。

5.研究生在答辩前一周,向各学位点递交《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将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论文5本(不需要正式装订)。

七、答辩后上交材料

清单见附件1 

八、其他

1. 请研究生在答辩前补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信息(包括学历生基本信息、开题、发表论文等)(有关答辩内容请在答辩后即刻录入)学院将及时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否则将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填者,后果自负。

2. 相关表格材料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3. 未尽事宜,请按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部网站有关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86689300 631765     邮箱:hxxy@xingba8.org

 

 

附件1:答辩需上交材料清单(个人部分).doc

附件2: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2).xls

附件3:答辩公告.doc

附件4: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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