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各同学:
为了奖励我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七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实施。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2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hcxykc@qq.com。
2、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温大青年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请注明参评者作为指导教师的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附件:
1、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推荐表
2、 温州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3、温州大学第七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