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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01日 浏览:
各学院:
为继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报。每生限参加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毕业年级的学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
2、申请立项的项目要求思路新颖,创新性、实践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先进,方法合理,训练效果好,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3、学生自由组合组成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对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至2年。
二、申报立项程序
各学院依照《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温大教字[2012]7号)(附件1)组织项目立项推荐工作。各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推荐数附后(附件2)。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3)、《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4),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各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填写评审意见,向学校推荐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填写《2013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1125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3.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评审,遴选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
允许在研的校级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后,项目经费自动转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就高原则给予差额补齐。
联系人:余成格  联系电话:86598058(8058)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A室,电子邮箱83530746@qq.com
务处、团委、创业人才培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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