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化学类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有关文件,我校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化学类学生,可根据自主志愿进行专业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志愿,使学生能在学科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二.前期已完成专业导论和专业宣讲,学生可结合专业介绍附件2、附件3了解专业概况,也可咨询专业分流负责人(应用化学:王兆伦13705775136;材料科学与工程:杨昕宇13706654740)。
三.专业分流志愿表以班级为单位收齐,12月25日下午4点前上交至教学科,由教学科进行统计整理。
四.初步确定分流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五.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复,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
注意:请各位同学必须与家长协商,结合自身特点、专业情况、社会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充分考虑,慎重决定。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变更。
六.教学科联系人:胡海萍老师 电话:135879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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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