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部工作安排,现将2015级研究生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研究生证的对象
温州大学2015级研究生,不包含未注册的研究生。
二、办理条件及程序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级学校学生购火车票应用优惠卡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行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进。”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由研究生部统一办理。
2、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23日之前至学生科11B223领取研究生证,研究生证由本人认真如实填写,字迹端正,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填错或丢失需要补办的得另行申请。
3、填写好的研究生证于2015年11月24日前交学院学生科11B223,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研究生部,待研究生部统一办理好学生证相关事宜后于12月初发放学生证。
三、注意事项(务必仔细看下面的信息):
1、栏目填写说明:
(1)入学年月:统一填写为“2015年9月”;
(2)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15年12月10日”;
(3)”籍贯”必须要填写至县(如“xx省xx市xx县”);
(4)“家庭住址”须与“乘车区间”相对应;
(5)“乘车区间”是指需乘坐火车回家的同学才填写,应填写从温州站至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不要填中转站名);各班应强调并核实自己应到站名称,以免今后带来买不到车票、更换学生证等不必要的麻烦,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
(6)学生证上所贴照片应是单寸正面免冠标准照,不得使用大头贴或艺术照等非标准照。
2、开学初研究生部已统计过2015级研究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户籍”、“家庭住址”、“乘车区间”等,请研究生按照此前统计时填写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有所更改,请及时与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并反馈研究生部。
3、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者,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