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11级本科生:
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原则
1、申请对象为我校2011年所招的四、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不包括第二学期申请休学,提前复学到下一年级第一学期班级的学生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2、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中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2012年温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和附件4。
2、2012年2月2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选报流程见附件2)。未按规定申请的,不得补报。
3、2012年2月14日前教务处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及家长签字(或家长同意书)于2012年2月16日前上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12年2月17日前交教务处。
4、需考核的专业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2012年2月24日)前组织考核,转入学院将审核或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复核后于2012年2月28日前公布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5、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拟转专业和候补的学生可于2012年2月28日-3月4日至拟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6、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候补、不符合条件及考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于2012年3月2日前至教务处教务科改选转入专业。
7、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专业,可于2012年3月5日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或改选专业。改选专业结束后,教务处确定拟转专业及候补学生名单,并于2012年3月8日前公示。学生对拟转专业及候补学生名单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学院或教务处提出。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转专业按《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见附件1)执行,未尽事宜,详见文件。
2、除学校另有特殊规定以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予以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3、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11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老师(86598090,666512),联系地点:南校区行政楼411
温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5492_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的通知.doc
5492_附件2:转专业选报流程图.doc
5492_附件3:2012年温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汇总.xls
5492_附件4: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doc
5492_附件5:温州大学本科毕业生近三年初次就业情况一览表(截止当年8月31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