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我校拟在近期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3、2014级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
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行政〔2010〕140号)相关规定,由学校每年拨专款资助研究生进行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每项3000-4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较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2、选题为学科前沿,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或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应用前景;
3、课题申请报告通过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成绩为优秀者。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拟评定数为51项。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按照比例实行限额推荐,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评定项目数 | 推荐项目数 | 学院 | 评定项目数 | 推荐项目数 |
人文学院 | 10 | 20 | 美术学院 | 1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4 | 商学院 | 2 | 4 |
体育学院 | 3 | 6 | 杏吧视频
| 10 | 20 |
教育学院 | 3 | 6 | 物电学院 | 5 | 10 |
马 院 | 3 | 6 | 数学学院 | 4 | 8 |
音乐学院 | 2 | 4 | 生环学院 | 2 | 4 |
法政学院 | 3 | 6 | 机电学院 | 1 | 2 |
2、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表》(见附件2),由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按推荐项目数上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四、项目管理
按照《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行政〔2010〕140号)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申请人须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立项后先拨付项目经费的60%,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五、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积极申报,并于2014年11月19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学生科。材料包括《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hxxshk@foxmail.com,主题格式注明“班级+姓名+2014年创新基金”。
附件1: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表
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