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附件11)。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程序
1、校级验收: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2、省级验收:省实施办公室对通过校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所在学校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19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经审批后由省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本),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的,填写好附件4。另本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
(五)2019年度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验收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顺序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
2、结题报告书(附件2):电子版(WORD版本),支撑材料另放一个文件夹。文件与支撑材料文件夹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2019R42900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请与验收汇总表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另本报告书需纸质版一份,签字上交。
3、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顺序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另本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本),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的,填写好附件4。另本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
二、2021年度项目申报
1、2021年度新苗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请严格按照新苗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0)要求,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
3、请按照学校核算指标(见附件5)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可在总量范围内确定三类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详见附件10)的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数不低于总申报数的10%。
4、本次新苗遴选推荐将向“挑战杯”系列赛事培育项目倾斜。
5、2021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①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EXCEL版本),项目按三大类别排列,同类别按推荐顺序排列。
②项目申报书(附件7、8、9):电子版(WORD版本),文件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001+项目名称”,命名请与申报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
③纸质版:项目申报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三、相关事宜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修订完成后另行下发,未下发前请参照原来的管理办法管理(附件10)实施。
2、材料提交:
请将完整的2019年度验收材料包、2021年度申报材料包一起打包,以“杏吧视频
-项目编号-负责人”重命名,于12月3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 xskjcx@126.com。
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2021年度申报书等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31日17:00前送至11B-223学生科学工办红箱子里
联系人:夏子祺 电话:1595772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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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科研竞赛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