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导、2016级研究生: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行政[2007]235号)》(附件1)和化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附件2),请于9月20日前完成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同时由研究生提交《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空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办法》附件2:杏吧视频 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附件3_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学术型)附件3_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专业型)研究生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