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浙教电传〔2013〕54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见附件一)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排序。本年度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总数为320人,根据上级文件,按毕业研究生人数5%的比例计算,我校共有16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其中,毕业研究生20人以上的人文、物电、化材、数学等四个学院,按5%比例的整数倍直接确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人文3个,物电1个,数学1个,化材3个),其余8个候选人名额,在人文学院第四名、数学学院第二名、物电学院第二名、杏吧视频
第四名和其它学院推荐的名单中,由研究生部组织各相关学院联评产生。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 院 | 毕业生数 | 推荐名额 | 学 院 | 毕业生数 | 推荐名额 |
人文学院 | 74 | 4个(前三名确定,第四名参加联评) | 物电学院 | 37 |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
法政学院 | 18 | 1个(参加联评) | 杏吧视频
| 73 | 4个(前三名确定,第四名参加联评) |
马 院 | 16 | 1个(参加联评) | 音乐学院 | 10 | 1个(参加联评) |
外语学院 | 16 | 1个(参加联评) | 体育学院 | 14 | 1个(参加联评) |
数学学院 | 28 |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 教师教育学院 | 12 | 1个(参加联评) |
美术学院 | 5 | 1个(参加联评) | 生环学院 | 8 | 1个(参加联评) |
机电学院 | 4 | 1个(参加联评) | 商学院 | 3 | 1个(参加联评) |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一篇,SCI上发表(或录用)论文的优先考虑;文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的优先考虑。
(三)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含2次)。
(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交电子稿;
(三)《2015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只交电子稿。
五、提交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本周五)下午2:00以前,由于时间限制,逾期不候,提交到院学生科11B223。
(二)将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hxxshk@foxmail.com。
六、其他说明
参加联评的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PPT个人事迹汇报。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2015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2015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三:2015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