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引导我校广大师范生重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高,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十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暨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十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为做好本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需求,提高师范生的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师范生实践应用能力;检验师资培养质量,加强教师基本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教师教育学院
竞赛组委会:
主任:施晓秋
副主任:郑信军
成员:潘玉进 赵燕 陈志鸟 章园园 李小志
三、竞赛分类及项目
(一) 学科分类
本次竞赛共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1、综合2、综合3、学前教育七大类。普通组中,综合1包括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综合3包括音乐、体育和美术。(附件1)
(二)竞赛项目
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模拟上课·板书”、“即席讲演”四个部分组成。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教学设计、说课、讲故事、艺术技能展示四个部分组成。(竞赛流程见附件2)
四、竞赛程序及办法
1、院级选拔活动。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各相关学院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竞赛内容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活动,并根据具体参赛分配名额(附件3),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校级竞赛。
2、指导与培训。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授和本院教学法老师的力量,针对竞赛内容,对参赛选手进行赛前指导和训练。
3、校级竞赛活动。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校教务处、教师教育基地主办,教师教育学院承办,组织实施校级竞赛活动及评比表彰活动。校级竞赛将于9月25日举行,并在校内公布各组竞赛获奖情况。
五、奖项设置、和获奖等级评定及相关说明
1.奖项设置、获奖等级
竞赛按参赛人数比例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获奖等级由专家组按照《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项目评价标准》(附件4)评审确定。
2.相关说明
学校将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代表我校参加今年11月26日至27日举行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十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六、参赛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参赛名额
各有关学院在6月30日前,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竞赛选拔活动,按参赛名额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学校决赛(由学院指派1名带队老师)。各学院参赛名额及分组见附件3。
(三)报名方法
各学院将参赛选手信息进行汇总,并将《温州大学第十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30日前交校教务处。
联系人:王亦男 联系电话:86595078、667718
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