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含2016级学硕、工程硕士,2017级教育硕士。
二、推荐评选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共有25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研究生部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将指标进行合理分配,其中21指标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学院,其余4个指标在7个学院的推荐人选中通过联评产生。具体指标分配见下表。
三、温州大学2019年省优毕业生名额推荐分配表
学 院 |
分配名额 |
联评名额 |
学 院 |
分配名额 |
联评名额 |
人文学院 |
4 |
1 |
生环学院 |
2 |
1 |
法政学院 |
1 |
0 |
音乐学院 |
1 |
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0 |
美术学院 |
0 |
1 |
商学院 |
0 |
1 |
体育学院 |
1 |
0 |
数电学院 |
4 |
0 |
教育学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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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机电学院 |
2 |
0 |
建工学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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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一篇,工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理工科毕业生在SCI上发表(或录用)论文的可优先推荐;文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的优先推荐。
(三)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含2次)。
(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各学院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交电子稿(邮箱:635144826@qq.com);
(三)《2019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并交电子稿(邮箱:635144826@qq.com)。
六、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评审,确定分配名单和联评名单,进行排名,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二)2018年12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及公示单(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电子版发至635144826@qq.com;逾期不予保留名额。
(三)联评时间暂定2018年12月中下旬。参加联评的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个人事迹汇报。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本次评优必须符合文件中的条件,宁缺毋滥。望各学院努力做好2019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598061
附件一: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2019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