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
2011级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上网报名。双专业、辅修专业设置情况,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辅修/双专业报名菜单查看,各辅修、双专业的培养方案请查看附件1,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具体管理办法请参阅《温州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附件2)。
一、申报条件:
1.学有余力的2011级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第一学年里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辅修非相近专业作为双专业;申请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且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可申请双学位;
2.每位本科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专业,所申请修读专业与主修专业的专业课程重复不得超过6学分;
3.各辅修专业、双专业具体报名要求等下表。
2011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双专业开设情况 |
辅修专业 |
开设学院 |
专业 |
计划人数 |
授课地点 |
备注(对报该专业的学生有何要求)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0 |
北校区 |
没有不及格课程,英语基础较好 |
工商管理 |
60 |
北校区 |
没有不及格课程 |
双专业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0 |
北校区 |
学分绩点2.0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英语基础较好 |
4.注意事项:
(1)学生可申请修读同一学科门类的双专业,但不授予双学位,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经济学专业都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学专业的同学修读国际经济与贸易双专业将不授予双学位。温州大学各专业授予学位一览表见附件3。
(2)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区别: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是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修完辅修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条件者,学校发给辅修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双专业毕业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辅修双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我校与大多数高校一样设立的都是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目前本校并未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通过统一考试录取本科毕业生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10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达不到规定开班人数(40人)的专业,将予以停开,达到开班人数的专业由辅修、双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教学安排,确定开班数,教务处于6月12日前公布报名及暂定开班情况。6月12日下午14:00至6月14日下午16:00,学生可上网改、补选未选满人数的专业或退选。
因双专业资格审核未过而具备修读辅修专业资格的同学,下学期第3、4周将允许改选计划招生人数未满的已开班的辅修专业;
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学生根据瓯江或城市学院的通知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第一学年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在开学初第1周审核,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审核结果将在下学期第2周上网公布。
四、上课时间及地点
授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外教课程除外);上课地点将在辅修、双专业开设学院所在校区开设。
五、学费和教材费:
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费按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75元/学分)。中途放弃修读的同学,必须于每学期第八周之前填写《辅修专业、双专业退修申请表》申请退修,否则系统将默认其继续修读,学校也将根据修读情况继续收费。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收费暂行办法》(行政[2010]263号)第四条规定,学生如有改、补、退选课程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改、补、退手续。学生在每学期第八周前核对、确认本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学校以此为据收取学分学费。图书公司根据辅修、双专业报名学生人数,订购教材,下学期第2周请学生到图书公司购买。
六、辅修、双专业课程选课:
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必须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学分和任选课学分;各专业要安排较多的任选课供学生选择,学生只需修满培养方案要求所需任选课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