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其中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的需是生活保障型学生,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的需是生活保障型、生活补贴型学生。
三、奖励额度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学金名额一档为52人,二档为95人。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需根据各班级申请人数、班级贫困生人数、学生困难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拟分配名额见附件2,最终名额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
五、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0年杏吧视频
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4),填写方法请查看《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填写说明》(附件5),并且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纸质表格由班级收齐后于11月5日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11B223办公室,电子版由班级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719309380@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某某班国家助学金)。
(二)班级评议
由班主任老师指导班委成员、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班级名额、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平时的学习、生活、道德品行等各方面进行评议。从本班的申请人中初步评出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名单,于11月6日前上交至院学工办11B223办公室。
(三)学院审核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班级评议得出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四)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学院学工办武老师,电话86689303,邮箱719309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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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