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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推选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1日 浏览: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要求,为了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切实做好2020年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杏吧视频 党委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予以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发展时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但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条件。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生活和班级中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

二、推选对象

学院18级和17级本科生、19级和18级研究生培养考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

3.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上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晚归);寝室公寓表现良好(上学期寝室卫生、安全检查无不合格情况);研究生无实验室安全检查违纪通报;

4.刻苦学习,无挂科且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期间积极参加活动,积分符合条件(15小时义工服务时长、5次积极分子理论学时)。

7.踊跃参加各级班团等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8.无宗教信仰。

9.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发展。

10、《党的基础知识》课程结业。

三、推选考核流程

(一)支部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公布10月25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一年及思想汇报提交篇数;

2.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

3.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四六级通过情况;

4.体育达标情况;

5.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时长和积极分子学时情况;

6.大学期间任职经历;

7.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8.青年大学习学习率

9.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10.学习挂科情况

(二)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10月28

根据“基本条件审核”合格名单,带班党员联系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可以与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一同召开,班级得票率超过50%的进入下一步量化考核。

会议流程同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

1.班级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

2.由团支部书记、班长及班级党小组组长(或带班党员)配合组织,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推优流程,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入学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表现进行上台演讲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公开唱票计票监票(由班长、团支书、党小组负责人协调);

4.当场公布票数结果;

5.会场拍照记录上报所属学生党支部。

工作要求: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带班党员)参议。

(二)量化考核111

1.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可以网上问卷形式)(附件1),同时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线下为主,可以线上视频)(附件2):人员代表(10人以上,含党员、寝室成员,班级班委或课题组成员等);反馈的优缺点记录清楚。培养联系人根据一年来培养考察情况代填《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鉴定表(学院)》(附件3)。

2.培养联系人指导积极分子按照《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分子填写《杏吧视频 2020学年学生入党发展对象申请表》(附件5),培养联系人审核)。

3.学院组织党章和时政知识考试(70分合格,具体时间待通知)。

3.学院分支部举行拟发展对象PPT公开答辩会,答辩要求参考上学期通知。

4.根据党员标准参考体系分数、党章考试分数、答辩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等,由支部全体党员以量化考核总分为依据,经过充分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四、公布发展对象名单114日前

学院党委确定发展对象具体名单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签署党委备案意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结业合格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如有疑问或问题反馈请联系学院党建工作辅导员邹老师,办公电话0577-86689303,QQ736649814。

化学与材料工程党委

2020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