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要求,为了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杏吧视频
党委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予以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发展时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但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条件。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生活和班级中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
二、推选对象
学院18级和17级本科生、19级和18级研究生培养考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
3.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上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晚归);寝室公寓表现良好(上学期寝室卫生、安全检查无不合格情况);研究生无实验室安全检查违纪通报;
4.刻苦学习,无挂科且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期间积极参加活动,积分符合条件(15小时义工服务时长、5次积极分子理论学时)。
7.踊跃参加各级班团等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8.无宗教信仰。
9.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发展。
10、《党的基础知识》课程结业。
三、推选考核流程
(一)支部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公布(10月25日前)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一年及思想汇报提交篇数;
2.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
3.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四六级通过情况;
4.体育达标情况;
5.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时长和积极分子学时情况;
6.大学期间任职经历;
7.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8.青年大学习学习率
9.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10.学习挂科情况
(二)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10月28日前)
根据“基本条件审核”合格名单,带班党员联系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可以与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一同召开),班级得票率超过50%的进入下一步量化考核。
会议流程同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
1.班级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
2.由团支部书记、班长及班级党小组组长(或带班党员)配合组织,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推优流程,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入学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表现进行上台演讲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公开唱票计票监票(由班长、团支书、党小组负责人协调);
4.当场公布票数结果;
5.会场拍照记录上报所属学生党支部。
工作要求: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带班党员)参议。
(二)量化考核(11月1日前)
1.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可以网上问卷形式)(附件1),同时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线下为主,可以线上视频)(附件2):人员代表(10人以上,含党员、寝室成员,班级班委或课题组成员等);反馈的优缺点记录清楚。培养联系人根据一年来培养考察情况代填《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鉴定表(学院)》(附件3)。
2.培养联系人指导积极分子按照《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分子填写《杏吧视频
2020学年学生入党发展对象申请表》(附件5),培养联系人审核)。
3.学院组织党章和时政知识考试(70分合格,具体时间待通知)。
3.学院分支部举行拟发展对象PPT公开答辩会,答辩要求参考上学期通知。
4.根据党员标准参考体系分数、党章考试分数、答辩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等,由支部全体党员以量化考核总分为依据,经过充分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四、公布发展对象名单(11月4日前)
学院党委确定发展对象具体名单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签署党委备案意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结业合格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如有疑问或问题反馈请联系学院党建工作辅导员邹老师,办公电话0577-86689303,QQ736649814。
化学与材料工程党委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