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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大学综合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行政[2016]1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15级、2016级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获奖比例、金额与标准

获奖比例与标准:综合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具体奖金金额和获奖比例为:

一等奖,12000/.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二等奖,10000/.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三等奖,8000/.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60%

三、评比程序

1、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

2、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全部科目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中文期刊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及原文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发明专利或项目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组织进行评比排序,确定奖学金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将《温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     

3、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提交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可按一定比例组织现场答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进度

1012

1012日学校发布相关通知

10月13日-10月20

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学生意见收集,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评奖办法

1020日-10月26

班级评比工作开展

10月27日-10月28

班级评比结果公示2

10月25日前

各学院向研工部报备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奖实施细则,组织学生申请。

10月29日前

班级评比最终结果上报学院。上交学院纸质及电子版证明材料、申请表、汇总表

10月30日-111

学院评比结果公示3天

113日前

各学院报送评审结果。

11月初

学校评审小组审定上报名单

11月初-中旬

学校公示发文、下拨奖金

 

 五、材料上交及联系人

各研究生班级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获奖名单汇总表及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化材学院学生科11B223邹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ybfzu@qq.com。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577-866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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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