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一)城镇低保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
(二)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五)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
二、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分为两档,一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费学费的1/3。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3)。纸质表格由班级收齐后于10月25日下午16:30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11B223办公室,电子版由班级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719309380@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某某班学费减免资料)。
(二)学院审核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班级评议得出的推荐名单,并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学费减免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三)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进行学费减免。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武晓岚,电话86689303。
附件1: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2: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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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