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支持研究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钻研、立志成才,青山慈善基金会拟对我校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专项支持。现启动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申请人必须为入校后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特别困难优先考虑(22级新生及以往未认定学生可在23年9月初认定后再申请),20级、21级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2、奖励标准:全院共推荐2个名额,每生5000元。
二、参评条件
1、成绩要求:入校后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科研要求:在校期间科研表现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在教学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等。
3、成果认定要求: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需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后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为准,其他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4、已获得青山研究生助学金者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学院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各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于11月16日前提交材料交至杏吧视频
学生科潘老师处,电子材料以“XX学院+研究生青山慈善助学金”为主题发送至:gpres@qq.com,纸质材料签字后交至11B223办公室。
电子材料:拟推荐人选《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XX学院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电子版风采录素材(附件5)。
纸质材料:拟推荐人选《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纸质材料要和电子材料排序一致)。
3、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山慈善基金会。
4、青山慈善基金会审定、发放助学金:青山慈善基金会按照学生家庭经济、科研成果等情况审议决定资助名单,发放助学金。
四、其他要求
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请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联系人:潘老师 0577-86599303
附件:
附件1:青山慈善基金会简介.doc
附件2: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xlsx
附件3: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doc
附件4:XX学院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风采录素材.doc
杏吧视频
学生科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