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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要求, 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0年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校级检查:各高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省级备案: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至省实施办公室备案留档。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Word 版本电子稿(请在相应位置插入指导教师电子签字,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请以“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提交Excel 版本电子稿。

注:①汇总表中3行标红加粗的(现有数/结题时预计成果数,斜杆前为目前成果数量,斜杆后为预计成果数量,主要是体现项目整体的进展情况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将本项目所在行的相关单元格改成数字进行填写,并将第3行的分数按要求进行修改

②如个别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信息有所调整的,汇总表和记录表暂以立项时信息为准,本次中期检查不需更改任何信息,2023年末提交结题申请时再同时提交调整申请。

3.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12月20日19:00前整合好相关电子材料并发至邮箱xskjcx@126.com,邮件以“项目名称+中期检查”命名。

4.如有疑问,请联系:余锦云 电话:15397365382 QQ:2753655829

【杏吧视频 团委科研竞赛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杏吧视频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