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包含新生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在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评选安排
1、学院评选1人:预参评的同学请在2月26日12点前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进行整理命名),缺失证明材料的条目视为无效。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513495953@qq.com。
2、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联评,产生2名推荐人人选,并公示;
3、学校发文、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0577-86689303 杏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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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