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彰显广大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和担大任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各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候选人(我院推荐名额为2人),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将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材料详见其他说明)等一并报送学工部。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或公开答辩,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2.以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的70%比例和现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投票得分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产生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及提名人选。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项目支持
该项目由温州大学著名校友王仲辉先生捐资设立,旨在选树和培育温州大学优秀在校学生。王仲辉,上海叁陆伍投资公司董事长,清科集团合伙人、执行副总裁、清科创投总经理,知名投资人,现任温州大学商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温州大学兼职教授、学生创业导师等,曾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征服地球“三极”的首位温州人。
五、其他说明
1.请各同学在3月20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学工办,邮箱:719309380@qq.com,纸质版本送至11B223办公室。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生活照1张(1M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汇总表中的顺序整理好上交。
2.各同学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武晓岚,电话:86689303。
附件1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2:温州大学第 届“十佳大学生”推荐人汇总表(样表).xlsx
附件3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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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