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增强我校全员育人氛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优秀校友陈国同先生在我校设立了“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现将2023年陈国同奖励基金研究生“明日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
2、学科教学专业型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参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曾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
2、全国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专利或主持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等以上科研项目;
4、在助人为乐、敬老爱亲、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学院推荐:根据评选条件,相关学院限推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最迟于4月15日前将参评材料(附件1—2)电子材料和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以“XX学院研究生明日教师奖”命名发送到513495953@qq.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2、研工部联评:届时研工部将组织参评研究生进行面试,预评“明日教师奖”拟获奖者5人。
面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3):面试由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总分为100分。说课环节:由参评研究生提供说课内容相关科目教材,参评者提前准备60分钟,说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环节:2道题,准备5分钟,回答3分钟。
3、学校评定:5月上旬,由学校“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研工部预评名单。届时将由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4、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研究生“明日教师奖”评选名额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五、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曾获得“明日教师奖”的研究生(附件4),不再参评。
3、提交的电子版支撑材料务必字迹、图像清晰(照片不低于1M);
六、联系方式:叶老师 0577-86689303 南校11B223
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申请表.doc
附件2: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汇总表.xls
附件3:研究生“明日教师奖”评价内容及标准.doc
附件4:往届陈国同明日教师奖研究生获奖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