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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09日 浏览:


 

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助力我校培育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2023年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在我校捐赠设立“泰隆之星”奖学金,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拥护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已获评者不得参评;

8、本次本科生评选的重点以22-23学年学习成绩优异为量化标准,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0%(含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不在此范围)。

注意:获得今年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能否参评“泰隆之星”奖学金,由学院自行决定。

三、奖励金额和评选名额

1、奖励金额:5000元/人。

2、评选名额:我院拟推荐名额一人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及初审:本科学生规范填写电子和纸质《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风采录素材(附件4)、个人照片(署名:姓名+学院)。申请学生本人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719309380@qq.com,(邮件命名:姓名+泰隆之星申请),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工办11B223办公室武晓岚老师。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11点,逾期不予接收材料。

2、学院评审、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后,将本科学生拟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工部

3、复审: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4、终评:学工部和“泰隆之星”奖学金捐赠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差额评选出最终获奖学生。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请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六、专属福利

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可链接泰隆银行为奖学金获奖者提供直接进入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机会,若实习表现优异可获得泰隆银行次年校园招聘“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2、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可链接泰隆银行为奖学金获奖者提供泰隆银行次年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3、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泰隆银行“泰隆之星”专属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4、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推荐,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等利好资讯共享。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老师,南校11B223,咨询电话:86689303

  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XX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XX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风采录.doc

杏吧视频 学工办

2023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