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及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全校每年评选10名,各奖励5000元。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于3月7日下午16:4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至学工办11B223林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3949571127@qq.com,邮箱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谷超豪奖学金。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2.学院根据上报情况进行联评,最终推荐1-2名参加学校联评。
3.学校召开联评会议(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4.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发文;
5.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五、其它说明
谷超豪奖学金获得者若违反校纪校规或不能正常毕业,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奖金。
如有疑问可咨询林老师,11B223办公室;联系方式86689303。
附件1: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谷超豪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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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