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07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
(一)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经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期限以许可证(确认书)开具日期为准;论文、专著以发表、出版日期为准。
(二)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我校,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
(三)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的多篇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四)申报成果只能以科研成果、论文或专著中一种形式申报。以论文形式申报的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1-3篇),代表性论文的作者必须基本一致。
(五)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0份(A4纸打印)。
(二)承诺书(见附件2)1份(所有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
(三)鉴定(评审)成果需附鉴定(评审)许可证(确认书)、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材料1份,并与1份申报书、承诺书装订成册;
(四)论文和专著类成果需有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见附件3),并与1份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复印件、成果被采用、转摘、引用情况等)装订成册。
(五)本次评审采取限额评奖,拟评出一等奖5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50项,共300项。省教育厅对申报成果的质量与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要求严格,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撤销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成果归属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者。
(六)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科研处将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校内公示。
三、申报程序
(一) 5月16日各学院、部门送交《评审专家建议名单》(专指论文、专著类成果)
1、论文、专著类成果申报需要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申报人需填写《评审专家建议名单》(见附表4),由所在学院、部门汇总交科研处,科研处将从中选取两位评审专家。
2、 由申报人将提交专家评审的成果材料及《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寄送两位评审专家(注意加盖评审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 5月24日各学院、部门送交申报成果所有材料
1、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申报书电子版)交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填写《2007年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学院(部门)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见附件5),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科研处。(社科类交703B陈茹,Email地址chenru@xingba8.org;理工类交705B贾淑萍,Email地址shupingjia@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经省物价局核准,本次成果奖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请申报人在报送材料时将申报评审费交所在学院、部门(从课题经费中支出的,请交经费卡),由各学院、部门汇总后连同《2007年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学院(部门)汇总表》原件交至财务处。
四、注意事项
(一)鉴定(评审)成果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另外9份申报书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申报书封面)
1、申报书1份;
2、承诺书1份;
3、×××鉴定(评审)成果材料目录1页;
4、鉴定(评审)许可证(确认书)、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有关材料各1份
(二)论文、著作类成果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另外9份申报书及论文、著作原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申报书封面)
1、申报书1份;
2、承诺书1份;
3、两份正高职称校外同行专家《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
4、附件材料目录1页;
5、论文复印件,成果被采用、转摘、引用等具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