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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浏览:
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教高函〔2016〕4号精神,按照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创业成就人生”

二、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创业学院、教务处、团委联合组织实施。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创业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以(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附件项目评审要点作为参考)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参赛项目要求
学生团队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报名阶段
各团队登陆官网报名( 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电子表报送至邮箱xskjcx@126.com
2.校赛阶段。
暂定五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参赛作品。

六、竞赛奖励
竞赛根据报名情况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联系人: 汤佳炜  联系电话: 13395777257
杏吧视频附件1:温州大学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杏吧视频互联网+竞赛作品汇总表_xls
杏吧视频附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样本
杏吧视频附件3:项目评审要点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