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14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原则
1、申请对象为我校2014年所招的四、五年制本科学生,不包括以下情况:第二学期申请休学,提前复学到下一年级第一学期班级的学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三位一体”招生入学且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2、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有申请条件限制的专业除外,详见附件2),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中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温州大学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2015年2月16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通过申请转专业,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选报流程见附件4),若个别学生因上网不便,可于2015年2月2日9:00-11:00拨打电话0577-86598090,进行电话报名。未按规定申请的,不得补报。
3、2015年3月2日前教务处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及家长签字(或家长同意书)于2015年3月3日前上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3月5日前交教务处。
4、需考核的专业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2015年3月13日)前组织考核;转入学院将审核或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复核后于2015年3月18日前公布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5、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拟转专业和候补的学生可于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至拟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6、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候补、不符合条件及考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于2015年3月20日前至教务处教务科改选转入专业。
7、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专业,可于2015年3月20日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或改选专业。改选专业结束后,教务处确定拟转专业及候补学生名单,并于2015年3月25日左右公示。学生对拟转专业及候补学生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或教务处提出。
三.特别提示
1、除学校另有特殊规定以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予以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未尽事宜,详见文件。
2、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14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孟老师(86598090,673835),联系地点:南校区行政楼411A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的通知.doc
附件2-温州大学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汇总表.xls
附件3-温州大学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doc
附件4-转专业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