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行政[2006]8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具体见附件1:《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及附件2: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
三、名额设置
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种。一等奖按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定,奖励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按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评定,奖励金额为400元;单项奖按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5%—8%评定,单项奖奖励金额为200元。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班级 | 人数 | 一等奖 | 二等奖学金 | 单项奖 |
13级研一班 | 18 | 2 | 4 | 1 |
13级研二班 | 29 | 3 | 6 | 2 |
13级研三班 | 20 | 2 | 3 | 2 |
| | 7 | 13 | 5 |
四、评选程序及进度
1、10月7日前,各班级将确定奖学金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三天;
2、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9日前将结果报送学院学生科,学院将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4日前将评选结果、材料及公示单报送研究生部。研究部汇总、审核,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发文。
3、学生个人对奖学金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部提起申诉,研究生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做出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凡在参评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最新 2013年.doc
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15年温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5: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证明.doc
附件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证明.doc
附件7、2014-2015学年化材研究生出席活动统计情况2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