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行政〔2006〕87号)、《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行政[2015]139号)文件精神, 现将2015年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2014级研究生参评综合学业奖学金;
二、获奖比例、金额与标准
获奖比例与标准:综合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具体奖金金额和获奖比例为:
一等奖,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30%;
二等奖,9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40%;
三等奖,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30%。
班级 | 人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4级研一班 | 31 | 9 | 13 | 9 |
14级研二班 | 31 | 10 | 12 | 9 |
14级研三班 | 13 | 4 | 5 | 4 |
| | 23 | 30 | 22 |
三、评比程序
1、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
2、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全部科目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中文期刊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及原文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发明专利或项目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组织进行评比排序,确定奖学金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将《温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及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院。
3、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提交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可按一定比例组织现场答辩。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进度 |
10月7日前 | 班级评比,评比结果公示3天 |
10月9日前 | 班级评比结果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并公示3天 |
10月14日前 | 各学院报送评审结果。 |
10月18日前 | 学校评审小组审定上报名单。 |
10月25日前 | 学校公示发文、下拨奖金。 |
五、材料上交及联系人
各班级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获奖名单汇总表及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学生科。
六、特别说明
鉴于《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出台较迟,2015年学业奖学金的评比不受“细则”里面的参评基础分的限制。以后的评比该“细则”将完全适用。
附件1、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doc
附件2、温州大学 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5年温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4: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证明.doc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证明.doc
附件6、2014-2015学年化材研究生出席活动统计情况2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