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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10日 浏览:
       为大力弘扬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激励研究生学术水平再攀新高,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科技创新成果,经研究生部研究决定,以温州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学术文化节为契机,举办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温州大学全体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方式和流程
  1.学院统一收集所有参赛纸质材料(评选申请表(附件1)、学术成果计分表(附件2)以及所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4份交至戎小娜18767700328(660328)处,电子文稿(包括风采展示PPT、申报书、汇总表等)打包发送至:2351915992@qq.com,命名格式:学术之星+学院名称。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学院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将于2016年12月中下旬组织优秀学术论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入围选手现场PPT讲解展示学术成果,进行答辩,由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委对其进行打分,该成绩占总30%。
  三、评选标准
  1.参照温州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计分表
  2.其他说明:
  (1)考虑到学科特点,人文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类同学将分开评选。
  (2)参评成果为申请人在温州大学读研期间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温州大学的学术论文(包括已用稿但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
  (3)参评者递交成果时须以期刊级别+影响因子命名,被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4)同一作品不能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计入;
  (5)以上标准为原则性标准,如遇到未列出的情况应由参评者在申报书中注明,参评者可提出关于此类学术成果归为何类何级别进行评选的意见,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6)各参赛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四、参赛咨询
  院研究生会学术部:
       吴玉梅15258090168(667168)
  李秀敏15868721276(661276)
       戎小娜18767700328(660328)  
       袁荣荣15868721500(671500)
       校研究生会学术部:
       孙泽镇15058757768(637768)
  蔡亚楠15157775393
  汪强13587893003(673003)

杏吧视频附件1-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
杏吧视频附件2-学术之星学术成果计分表(人文社科类)
杏吧视频附件2-学术之星学术成果计分表(自然科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