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办法》文件精神,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读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评奖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身体健康。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
1.文科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2A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理工科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一级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也可参评。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及以上的研究生。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获得专利也可参评。
3.在校期间以排名第一或者团体前三获得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
(三)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恶意欠费;
3.延期毕业;
4.学位必修课程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与分配
“学术新锐奖”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各培养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计算,分配推荐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学 院 |
名额 |
1 |
人文学院 |
2 |
2 |
法学院 |
1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4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1 |
5 |
数理学院 |
1 |
6 |
杏吧视频
|
2 |
7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8 |
体育学院 |
1 |
9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10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11 |
建工学院 |
1 |
12 |
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1 |
合计 |
15 |
各培养学院根据候选人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可择优直接向研工部推荐候选人,每院最多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登记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各培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各培养学院对申请参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由研工部组织初评,产生1名候选人参加联评,初评结果由候选人所属学院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候选人材料报研工部。
(四)研工部组织进行联评产生“学术新锐奖”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发文并表彰。
五、材料提交
(一)符合参评条件规定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其他证明材料。
(二)候选人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登记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三份并交电子版)。
(三)各培养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术新锐奖”评选活动的公示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候选人资料请于5月22日前提交至研工部;其他培养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工部。
(五)学院将所有电子版资料发至1051984622@qq.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学术新锐奖),纸质版资料提交至南校行政楼718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6598063/629128
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登记表
2.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学院推荐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