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2013〕136号)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素质拓展项目(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后)。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4年10月11日前取得的且未申报的成果。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于10月30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立项并结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项目,不需要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组织部门统一上报。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定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11月4日报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3。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学生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方式:86680825(66436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4.定于11月10日前,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将认定学分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将本部门负责认定的学分,并于11月20日前录入学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网址://jxxm.xingba8.org/xf/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课外教育项目名称及主管部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学分 |
主要内容 |
主管部门 |
必修项目 |
社会实践 |
2 |
参加学校组织的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
团委 |
体能测试 |
1 |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 |
体育学院 |
军事训练 |
1 |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军事训练活动 |
学生处 |
创新创业项目 |
文体比赛 |
0.5-6 |
参加文体艺术活动,或在各类文体艺术比赛中获奖 |
团委 |
学科竞赛 |
0.5-6 |
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 |
教务处
团委 |
实验室开放 |
0.5-2 |
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 |
教务处 |
科学研究 |
0.5-6 |
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题,或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等各类科研成果 |
教务处
团委 |
创业实践 |
0.5-4 |
学生在校内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 |
创业学院 |
专业(职业)技能训练 |
0.5-4 |
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并获得认可 |
各学院 |
素质拓展项目 |
社团活动 |
1-2 |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
团委 |
艺术团活动 |
1-2 |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
团委 |
志愿服务 |
1-2 |
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
团委 |
学术讲座 |
1 |
听取与专业相关的最新理论和反映国内外学术动态的专题讲座 |
各学院 |
信息素养
教育 |
1 |
学生为提高信息素养而参与的系列数字资源使用讲座及相关活动 |
图书馆 |
附件2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doc
2013.9.3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doc
附件3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