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2023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2年度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全校共评选:10人;金额:5000元/人。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报名阶段。根据评选条件,请有意向参评的教师将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9309380@qq.com,截止时间为4月19日。
2.评审阶段。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原则上拟推荐1人参加校级联评。
3.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校学工部。
4.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不再参评(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武老师,11B223,咨询电话:8689303
附件1: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审批表.doc
附件2:育人典范奖汇总表.xls
附件3:育人典范奖风采录材料收集.docx
附件4:历届陈国同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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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