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精神,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我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说明
(一)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三)参评成果主要以学术论文为主,要求“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者为参评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除按照姓氏为序者外,原则上为第一署名人或排名第一的研究生)。
(四)参评成果发表时间以评选前一年度为限。
本次参评论文的发表时间节点须为:2022年4月23日-2023年4月23日
(五)在校期间以排名第一或者团体前三获得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
(六)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参评流程
(一)每学年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设置不同评审方向,具体设置以当年公布为准。
2023年度学术论文评审方向如下: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工等6个方向。每人限报一篇学术论文,并自填参评方向;论文最终评审方向由学术委员会决定。
(二)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杏吧视频
“学术创新奖”报名表》,报名地址:;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4月23日前填写此问卷,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三)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参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参评者进行评审、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学院发文并表彰。
四、评选名额与分配
具体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不低于600元/人)视申报情况再确定。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