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本学年理工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同时,科技处将对2006年12月以前立项的至今尚未结题的以上项目进行检查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
2、结题成果一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3、结题表格中除“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和“省教育厅意见”两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填写,其中“院(系)学术委员会意见”请邀请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填写并签章。
(二)校级科研项目
1、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2)一式两份;
2、结题成果一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3、结题表格中除“科技处审查结论”一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组织填写。
(三)2006年12月以前立项的至今尚未结题的以上两类项目,本次还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请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交科技处审核。
二、流程 1、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先交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材料:
(1)结题材料:分别将每位老师的结题申报材料单独放入档案袋(不可用信封),档案袋封面贴上该老师结题申请书的封面;各学院、部门填写“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2009年)”(附件3)并签字盖章。
(2)2006年12月以前立项本次还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书面报告,请学院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
3、各学院、部门将所有材料集中于2009年10月22日——23日交至科技处马海虎(行政楼704A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jc@xingba8.org。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中需签章处请手写; 2、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到文印室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3、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加,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4、结题表格及结题汇总表必须提供电子版,请各学院统一压缩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学院结题及检查清理材料”。请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材料,以免耽误结题。
5、对2006年12月以前立项的至今尚未结题的项目,本次不提交结题报告和材料,也不提交书面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处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马海虎 南校区行政楼704A
联系电话:86596059 667610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doc
附件二: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三: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xls
温州大学科学技术处
项目结题(鉴.doc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