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与老师:
你们好,我校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六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实施。
二、时间安排
1、12月5日前提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到南11B-219。
2、12月9日完成资格审查。
3、12月16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班级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